“大老板”是TA的代號,那人三年前曾口頭答應過我,隻要我提供有用的證據,以後回國就和警方報這個名,自然會有人帶我去見TA。
我當時隱約猜到了TA的身份,畢竟月姐的身份也很可疑,再者這個人怎麽會有我的聯係方式?
如果月姐不是……的話,此人絕不會允諾我。
“大老板!”審訊我的那個警察一愣,然後立刻起身把我帶離審訊室。
“小五……”
我剛要被帶去其它房間保護起來,背後突然傳來一聲熟悉的呼喊。
“……舒馨月,你果然是這邊的人!”
我轉身,看著滿臉抱歉的她,一字一句地說道。
半個月不見,她似乎更加疲憊不堪了,穿著一身黑色製服的她,臉色看起來更加的蒼白如紙。
“在長沙警方還沒過來接人時,他不能和任何人接觸。舒同誌,請你理解。”
警察蜀黍當即就把我帶走。
說實話,我早就猜到她的身份了,隻不過想等她親口承認而已。
可是一直等到我回國自首,都沒等到她一句真話。
進入獨立的“軟包間”後,他們立刻摘下我的眼鏡、手表、皮帶,還有打火機。
唯獨今天沒有帶煙。
“這些證物會在結束審訊後還給你。”
警察同誌把這些奢侈品裝進一個白色塑料袋裏封起來。
之所以收走這些東西,是因為害怕被捕著畏罪自殺。
所謂的“軟包間”就是關押重犯的隔間牆壁全是軟體海綿,就算想撞牆都沒機會。
“警察同誌,這裏有煙抽嗎?我煙癮犯了,還口渴……”
我坐在軟體凳子上,平靜地問道。
“進來這裏了你還想抽煙啊,好好想想怎麽爭取減刑吧。”
警察同誌鎖上鐵門後,便快速離開。
“麻煩給我一瓶水,我買!謝謝!”
我扯著嗓子喊了一聲後,便躺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