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鶯娘的擔心不無道理。
這一路,采雁和長風兩人因著在外人眼裏是夫妻的緣故,同居一室,同乘一車,甚是親密。
隻是夜裏關起門來,長風自覺抱著被子去打地鋪。
“地上多涼呀!你上來罷,我沒關係的。”
采雁拍了拍床榻,邀長風上榻睡。
倒不是她不知羞恥,隻是從前在市井,她和旁的小乞丐都是擠在一處睡的,時日長了,倒是不覺得有什麽。
長風頭搖得如撥浪鼓,“我……我不怕涼,我睡地上便好。”
他執意如此,采雁也沒有強求。隻是長風本就受了傷,身體虛弱,再睡了一夜地鋪,翌日就倒下了。
采雁一邊照顧他一邊嘟囔,“叫你昨日睡榻上不睡,今日果然受了風寒吧?還不是得讓我來照顧你。”
長風臉都燒紅了,仍固執己見,“我不能上榻和采雁姑娘同睡,這會汙了姑娘的清名。”
采雁直接將他按在了榻上。
“傻子。清名和命,哪個要緊呀?”
長風毫不猶豫,“清名。”
他是受世俗規矩裹挾的常人,將聲名看得比命還重。
采雁白他一眼,“沒了命,你要清名有什麽用?等你死了掛在牌位上給人瞧?冤不冤呀!”
她不同。
她和林鶯娘一樣,都是市井泥沼裏翻身的可憐人,她們想盡辦法才能拚命活下來,自然將命看得無比重。
林鶯娘有交代,這世上,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采雁將她這句話奉為鐵律,自然也是如此做的。
如今她將這話也教給長風,“你記著,這世上人命是最重要的,可別傻的為了你那所謂聲名丟了命,那可真是蠢人才做的事。”
長風閉上眼睛。
他腦子燒得稀裏糊塗,什麽話也聽不進去。
永興四十三年,第一場冬雪紛紛揚揚落下。
采雁推開窗,“下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