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地地?
康啟明一愣,脫口而出,“現在連種地地老頭也有代理律師了?”
秘書小姐不敢發話。
就聽那代理律師對康啟明道,“康先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侮辱、誹謗罪,即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等,等等,咱們進去說,進去說!”
康啟明雖然沒聽明白律師到底說的是什麽,但還是從字裏行間裏聽到了有期徒刑、拘役、管製等跟法律法規有關的字眼,他忙攔著那位打頭的律師,將他們一並全推進了辦公室裏。
……
一場談話下來,康啟明有些腦仁疼。
說實話,他就是個粗人,哪裏懂得什麽法律法規,隻知道生意出了問題就要想法子解決,他的法子也是簡單粗暴的,讓他們賣不出貨,知難而退就行。反正幾個老頭、老太太也成不了什麽大事,給他們點顏色瞧瞧,就知道怕了。到頭來,還不是會跟當初一樣,巴巴地來求自己收購他們的農產品。
隻是沒想到,他這一踢,倒是踢到了鋼板上。
這幾個老頭、老太太也算是有出息了,竟然跟自己玩起了法律!還特意請了代理律師,來跟自己談判,讓他康啟明在網上公開發表道歉聲明,否則定當追究法律責任。
嗬,有意思。
真有意思。
他老張請得起律師,難道我康啟明就請不起?
送走律師一行人後,康啟明拿起桌子上剛剛那位打頭律師給的名片,幹笑一聲,“行,跟我玩這一套是吧!你們要玩,我就奉陪到底!”
說著,他將名片扔給了秘書小姐,“查查這個律師的底細,順便也幫我請個律師。嗬,想讓我道歉,沒門!”
秘書小姐應了聲後,推門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