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裴玉表情沒有什麽波動,看了宋明朝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寧禾惜心裏沒有鬼,自然也答應了。
警察點頭:“好,我們現在就申請同事過來,請你們在這裏等候。”
“那個......”宋明朝舉起了手,“我還沒吃早飯,可以出去吃個早飯再回來嗎?”
警察看了看:“可以,但是需要在十點之前回到這裏。”
“那我也去。”蘇暮煙跟著舉手。
警察擺手:“去吧去吧。”
“那我......”
警察攔住了寧禾惜:“你跟這位先生作為嫌疑人,暫時不可以離開現場。”
“哦。”
蘇暮煙表示:“想吃什麽我跟宋明朝給你帶。”
說完之後,兩人便一起出去了。
但等拐了個彎,宋明朝又身子絲滑一扭,帶著蘇暮煙從大門又偷偷溜進去了。
蘇暮煙:“?”
“進來幹嘛?”
宋明朝眼睛一眯:“找寶藏。”
裴玉當然不可能那麽傻,徒手就去拔鸚鵡的毛。
而且根據書中的描寫,他是有一點輕微潔癖的,每次在活剝小動物的時候,都會戴一雙白手套。
她剛剛提出驗指紋,隻是找個借口拖延時間罷了。
她的目的,就是進來找裴玉的手套。
原書裏麵怎麽寫的來著......
宋明朝仔細回憶。
“......剝了兔子皮後,他心滿意足地回到了房間,摘下了染血的白手套,卻不小心蹭了一點血在皮膚上。”
“他略略皺了下眉,把手套裝在密封袋裏,藏進自己水杯的夾層中,準備帶回去做紀念品,然後便迅速到衛生間,仔細洗掉手上的血跡。”
水杯夾層。
宋明朝找了個塑料袋裹在手上,翻出了裴玉的背包,果然在側麵找到了一個保溫水杯。
扭開複雜的蓋子,揭起特製的膠圈。
杯子原本厚厚的保溫層被挖空,夾層裏麵赫然放著一雙染血的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