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出征前
兩天以後,陳傑接到了張濤打來的電話。
張濤在電話裏很是客氣,他說:“陳先生,關於那套房子的事,我已經谘詢過我們董事長了,她聽說您要買我們的房子很是高興,她說那套房子最低可以給您打七五折,還有她想請您吃飯,說有事要和您商量。”
陳傑很詫異:“請我吃飯?有事和我商量?什麽事?”
張濤說:“我聽我們董事長的意思——我們碧海藍天的二期工程正在籌建當中,她想請你做這個樓盤的代言人。”
“請我做代言人?”
“對,我們董事長說,如果您要同意的話,您看中的那套房子我們集團就贈送給您,贈與稅也由我們集團負責出。另外還給您200萬的代言費。”
陳傑對於這樣的事並不陌生,自從他出名以後,好多商家找到他,邀請他代言自己的品牌,不過那些多數都是經營體育品牌的。陳傑曾經問過自己的師兄宋子文,宋子文告訴他,這是很正常的事,讓他先不要著急,因為代言的合同裏會約定,類似的品牌隻能代言一家,現在找到陳傑的都是一些小的廠家,他們給的代言費並不高,他讓陳傑慢慢等,最好代言一些國際上的大品牌。他還告訴陳傑最好找一個經紀人幫他處理類似的事情。不過陳傑一直很忙,也沒有時間去找過經紀人。
今天張濤忽然又和他提出代言的事,關於張濤說的贈與稅什麽的,陳傑並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不過他也聽明白了張濤所說的意思——如果自己同意代言的話,自己就能得到一套房子和200萬元錢。這到是個不錯的事。不過陳傑沒有馬上答應,他說他要考慮一下,就掛了電話。
陳傑考慮到自己年輕沒有經驗,這樣的事應該找宋子文商量一下。宋子文給他的意見是——最好不去。宋子文告訴陳傑,現在的房地產經營裏麵內幕太多,房地產開發商在老百姓心目中形象極差。有多少人指著他們脊梁骨罵娘啊。為他們代言容易破壞自己的形象,而且就算不為了這個,隻是本著自己的天地良心,也不應該為這樣壓榨老百姓血汗錢的人代言。宋子文最後說:“我隻是給你個意見,最終去不去還得你自己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