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成金和孤狼,曾經同屬於一個組織。
他知道孤狼之前殺人的武器,是產製西域的一種極其珍貴的天蠶絲,韌性極好,承受能力極強,是普通魚線的一百倍左右。
這種天蠶絲細若發絲,別說是在燈光灰暗的慢搖吧裏,就是光天化日之下,也極難看得出來。
正是它的這種特質,用它作為武器,可以做到殺人於無形。
想想就知道了。
一根普通的魚線,在速度和力度達到一定的程度下,也可以輕易把手指脅傷,更何況是比它纖細很多,承受能力又偏偏強很多的天蠶絲。
這種天蠶絲,尤其珍貴,據說一根的價值都在數萬元。
組織為了特工安全,同樣也是為了整個組織著想,每個特工每次做任務時,都會發放一根,留作防身之用,以防萬一。
梁成金想到這裏,又仔細回想了一下,孤狼剛才所有的動作,每一個細節。
恩,今天還是第一次看到組織裏的其他人做事。
一定要搞清楚。
以後對自己肯定很有用。
恩恩,剛才孤狼走進慢搖吧,靠到李天成背後的桌子上,然後點了一杯紅酒,酒沒喝,留下張紙條就離開了。
他到底是怎麽殺死李天成的呢?
恩……
對了!
梁成金忽然想到什麽,不禁眼睛一亮。
孤狼一定是這樣做到的。
他走進慢搖吧時,就已經準備好了天蠶絲,靠在李天成背後的桌子時,他將天蠶絲搭在了李天成的身上。
由於天蠶絲細若無形,輕若無物,李天成根本就沒有任何感覺,哪怕他當時那麽的緊張,要察覺落在衣服上的一根蛛絲般的天蠶絲,也是極不可能的事。
隨後,經驗豐富的狐狼,無比淡定的叫服務生給他倒一杯酒,然後付了酒錢後,留下紙條,拿著那根天蠶絲,忽然加快速度向前拖動一下,因纖細而顯得鋒利的蠶絲,這便毫無懸念的割破了李天成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