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沈氏坐了起來,雙手交叉握拳,說道:“這可如何是好,我可憐的女兒,好容易撿了一條命,才過幾年安生日子?我說你好端端的怎麽留林小子吃飯呢?這倉促間上哪找合適的人?就算咱們找到了合適的人,能擰得過文家嗎?他家據說是京城的,朝中有人做大官的。”
曾瑞祥起身握住沈氏的手,說道:“你先別急,事情還沒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我們好好給子晴謀劃一下,我不是說了,聽周掌櫃的意思,文家未必願意子晴進門,對方是一品大員的千金,晴兒是個鄉下丫頭,她能容得下晴兒?也沒個正室剛進門就娶小的道理。所以咱們先定了親,文家未必好意思開口要晴兒去做小了,那樣的人家一向注重名聲,對他們的名聲有損的事未必會去做。再說興許人家根本沒把咱們放在眼裏,過了那新鮮勁,也就忘了。”
沈氏聽了思考了一小會,說道:“你說的也有點道理,隻是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姓林的我有些不甘心,他畢竟做過下人,說出去不好聽。本來今天我還想跟晴兒好好說說兩人不要來往了,畢竟歲數一年年大了。”
“可是我對林小子有些動心,文家再不濟,也不能去搶一個做過他家下人的妻子,況且康平自小和文少爺一同長大,雖不能說情同兄弟,可也差不了多少。再說林康平本身,家庭人口簡單,就他自己一人,晴兒嫁過去也不必吃苦,最重要的是做人做事有擔當,他說喜歡子晴好幾年了。我說這小子怎麽總往咱家裏跑呢?”
“晴兒好像把自己的私房銀子都交給了那小子,說是一起做什麽生意,今日還送賬本過來了。子晴交給他十來兩的銀子還有一幅繡品,那人好像說賣給了洋人三十兩銀子,子晴把這筆銀子也投進去。來來回回地倒騰,現在說有一百餘兩了。這才幾年的時間。就翻了這麽多。論理,這小子還是有些能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