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緋聞球王

第69章 送錢

第一章 追公交車的少年

別看樸嘉熙在蘇林麵前迷迷糊糊的樣子,真談起事來頗有一些女強人的風範,市委宣傳部何曾遇到過這種情況,幾回合下來便落入了下風。

不過總的來說,結果還是讓人滿意的。

一百萬人民幣每年的代言費,暫定期限為三年,期限結束後石台市政府有優先權。

在代言期間,蘇林不得代言國內景區,但不限於出席其它景區的活動。

代言期間,蘇林每年至少要來石台市參加一次當地的旅遊活動,往返以及住宿費用由主辦方來承擔。

……

蘇林對這些倒沒什麽概念,他一直覺得人生真是奇妙,兩個月前自己還要為五毛一塊錢的饅頭精打細算呢,現在卻是和人談動輒上百萬的生意。

因為代言合同的事,晚上蘇林自然要給麵子和熊德明吃頓飯,吃飯時熊德明把主管這方麵的副市長也請來了,眾人喝了幾杯,彼此之間的氛圍也放鬆了許多。

這期間熊德明的兒子熊小能也來了,他興奮的抱著一個足球讓蘇林給簽名。

得到簽名後他開心的又蹦又跳,說在班裏肯定能很威風的,能讓很多人羨慕的。

宴席結束時,熊德明告訴蘇林說錢已經打到了蘇林的賬上,這讓蘇林有些吃驚,心想都道政府部門的辦事效率低,沒想到辦事效率那麽快。

樸嘉熙借口上洗手間,把蘇林也拉了出去。

迷糊的蘇林問道:“我不要去洗手間啊!”

樸嘉熙笑道:“誰說你要上洗手間了,我是和你商量下錢準備怎麽分配!”

“就按照說好的啊!”蘇林奇怪道,心想這有什麽好考慮的。

“哎呀,我不是說我的啦!”樸嘉熙有些生氣,“你我之間什麽不好說?我的意思是打點他們的錢,你準備出多少!”

在樸嘉熙的一再提醒下,蘇林才恍然大悟,不過他還是有些不明白:“我們是等價交換,他們給錢,我代言,為什麽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