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咱家家底不厚,不過,祖父和父親想沒想過給我置產?”春荼蘼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就是拿我娘留下的錢買房子,落在我的名下。這樣祖父和父親和我住在一起,照顧我不是天經地義嗎?而且,省下租房的銀子,存起來,以後有機會再買其他的唄。若爹高升到別處去,洛陽的房子賣了也成,現在太平盛世,沒有仗打,置產是穩賺不陪的。若咱們在洛陽一待就是十幾二十年,我從這裏嫁,房子算嫁妝不是挺好?”
春青陽和春大山一聽,都有點心動。雖說依靠孫女生活有點丟臉,但不失為一時之計。不過這丫頭怎麽說同出嫁的事這麽大方,好像……不當回事似的。
“我本來還有一百六十兩,臨樓的樓的租金一百一十兩,路上huā了十兩,還有二百六十兩呢,就算洛**貴,也買得起一個院子大點的房子。”春荼蘼見春氏父子神色有些鬆動,接著道“到時候祖父在家種點菜,養兩隻雞,也有好多事做,又省了吃菜吃雞蛋的嚼用。最好再帶一口獨立的井,或者大樹什麽的,那樣環境也像個樣子了。”
春氏父子與春荼蘼是直係血親,自然不會跟她見外,之前一直不動用白氏留下的銀子,以及臨水樓的出息,就是為了給春荼蘼做嫁妝的。現在聽她說得有理,哪有不同意的道理?而既然做了決定,第二天春大山就托老苗找了牙人,由於他要忙著軍府的入職事宜,這些家務事就交給了父親和女兒。
本來,買賣一事就怕著急,尤其買產置業的,要等機會。可趕巧了,牙人手中正好有一處房子要買,就在洛河以南的富人區,臨著建春門大街的榮業坊。出了坊,沿著建春門大街往右拐,走過三坊就是有名的南市。
洛陽裏坊共有三市,北市有碼頭,最是擁擠熱鬧,各地的商販多在此交易,因而酒樓、酒家也是最多的。西市號稱金市,是聚錢之所。而南市獨占兩坊之地,則是最繁華的,店鋪最多的所在,據說有一百二十行,三千餘肆,四百餘店,貨賄如山。在它的西南方是修善坊,多車坊、波斯胡寺等。說白了,隱隱有現代城市的市中心感覺。而隔了三坊之地,一坊為一裏,不遠不近,鬧中取靜,靜中又出行方便,實在是很好的地段。更據說,這一帶雖然沒有名氣最大的達官顯貴,也沒有豪華的園林式的建築,但隔壁的隔壁坊,住著一位很有名氣的大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