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做正事,春荼蘼都穿男裝。倒不是她看不起女人,而是古裝中,男裝更利落方便。但公堂調解這天,她卻穿了女裝。清爽而能令人心境平和的淡藍色偏衽短襖,下係象征和平的淺綠色寬幅百摺裙。梳著大方又簡單的元寶髻,端正的插了一隻金鑲紅寶的寶相花簪子。
打官司,不僅是體現在公堂上的唇槍舌劍,很多時候,功夫在堂外。而她進入法學院時的第一課,就是上法庭的著裝。別以為這是細支末節,卻是給人第一印象的關鍵部分。
而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
之所以穿女裝,是因為女性一直是溫柔和順的代名詞,令有敵意的人感覺威脅不大。但穿什麽,怎麽穿也有學問。在此案中,她即不能穿得太樸素,令對方以她有意裝窮。那樣,會得到反效果。但也不能穿得太華麗,引起對方反感。他們會說,怎麽著?炫富啊。
她並不怪那些苦主,家裏死了人,還是以極其慘烈的方式,親人們自然特別敏感,她當然也會特別小心注意。在古代人的心目中,橫死是要下地獄的,要受很久的罪才能再投胎。
所以她選了富貴端莊,絕不會刺眼或者過度引人特意的打扮。鑒於年齡不能顯得太小,老氣的元寶髻就派上用場,不然人家會說:找個小姑娘來對付我們,誠意不夠。盡管,她已經是名滿大唐的女狀師。
隻是因為白敬遠寵愛她,她的衣飾都是市麵上見不到的高檔貨,於是她隻好從成衣鋪和鞋帽鋪、首飾鋪子裏買,由過兒按她的身量改好。要知道,衣著不合體,也是一種失禮。
公堂調解,並不在公堂上。那裏太威嚴,很難彼此放下心防來溝通。所以,調解處就選在大理寺後頭一間待客的屋子,麵積夠大,陽光充足,也比較溫暖。兩側還各有一個隔間,即與主室相通,又另有出入的小門,非常方便休息時,雙方能有個地方研究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