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幣方麵:
宋時錢幣以銅錢為主,有的地方也有鐵錢,文中所有的錢,均為銅錢,也就是通寶。一文為一個銅錢,一百錢為一吊,1000個銅錢為一貫.一貫大約是1兩銀子大約是人民幣1500元。一匹馬要10貫左右,一石大米要1貫左右(宋朝是97斤)請客下館子的話平常一頓飯沒有肉的或者很少有肉,幾十文吧。
吃食方麵:
一個籠餅(蒸的死麵餅或者是發麵饅頭?)3文到7文,但是宋高宗紹興年間物價超貴,江東宣州的白麵蒸餅25文一個:“賣蒸餅者皆叫雲:‘一個二十五,裏外一般。’蓋言一個賣二十五錢,裏外皆是白麵也。”
一碗茶賣一文錢,一個燒餅(胡餅)二文錢,一個青菜包子3文錢。陸遊曾經從身上摸出一文錢給唐琬買了一塊糖,所以本文普通的糖也為一文。十文錢能買一鬥(十升)粗糧【1斤等於一升,十升等於一鬥,十鬥等於一石,一石等於現代97公斤】
徽宗末期開封小酒店所賣的下酒菜,“如煎魚、鴨子,炒雞、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類,每分不過十五錢。”孟元老著《東京夢華錄箋注》卷2《飲食果子》,第190頁。有此可見北宋末炒菜已經全民開炒了!不象前期以燉食為主。文中所寫夜市中所有的小吃,全部是10-15文一份。平民百姓絕對吃得起!
水滸裏第十五回吳用去勸說三阮入夥劫生辰綱時,吳用讓阮小七用一兩銀子買了一甕酒,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第十回林衝風雪山神廟,陸謙在李小二店裏招待管營和差撥時,曾拿出一兩銀子,點了三、四瓶好酒,菜隨便上。同樣第四十四回戴宗、楊林請石秀吃飯時,也是楊林扔出一兩銀子讓店家隨便上酒菜。
收入方麵:
普通百姓的家產大約是八十貫到一百二十貫錢那麽多。這份家產包括一頭耕牛,房子、衣物、家具和幾畝薄田。北宋搞募兵製,京城禁軍待遇比較高,守城的士兵五口之家每月月俸十五貫錢(1500*15=22500人民幣)能保證全家天天吃肉。(22萬人民幣啊還每月,哦賣糕,我也要穿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