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真正的職業球員(求推薦)
萊科和戈多磨了兩天,最終雙方達成了協議。
簽訂為期五年的職業合同,毀約金是七百萬美元。
萊科反複考慮過,認為最近一兩年絕對不可能會有歐洲球隊願意為一個菜鳥出七百萬美元的高價。所以這個毀約金是安全的。
要真有球隊能出這個價,那賣了也就賣了,因為過幾年鬼知道榮光還能不能值七百萬呢?
新人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夠穩定。
他這四個月確實表現驚豔,可是之後呢?
誰能保證他一直都有這樣的狀態?
沒有人。
所以萊科怎麽想,都覺得這筆買賣俱樂部是絕對不會虧的。
戈多對榮光很有信心,所以七百萬美元的毀約金他也同意了。他相信隻要榮光繼續有這樣的發揮,很快就會有歐洲球隊願意為他出這筆錢了!
而且就算沒有球隊願意出,等五年合同期滿,榮光再去歐洲也不遲。到時候榮光也才二十一歲,還非常年輕。
合同期限和毀約金是雙方反複談判拉鋸的焦點。
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其他的都不是什麽大事兒了。
榮光簽了合同之後,每個星期他可以拿到四千五百雷亞爾的薪水,是他之前薪水的十倍!這個薪水在全隊裏已經是中遊水平了。
如果不是榮光隻有四個月的足球經驗,他還可以拿到更多的薪水。
合同還規定榮光的年薪還將以每年百分之十的增幅增長。
除了薪水之外,還有獎金。
作為一個進攻球員,進球獎、助攻獎這都是不能少的。
合同規定,榮光每進一個球就可以得到一千雷亞爾的獎金,助攻一次還有五百雷亞爾。
此外還有出場費。
每上場參加一場比賽,榮光可以獲得兩千雷亞爾的出場費。
這份合同對於榮光這樣隻踢了四個月足球的新人來說可謂非常豐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