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隨著康複治療的深入,她原本虛弱無力的手腳逐漸的恢複了力氣,可以行走,可隨意自由地取東西,亦可以出院了。
不過,在出院前,她找來了負責掌管她家基金的律師。
那名律師一見到她,目光便閃爍不停,下意識的回避著她的目光,她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因此,她就直接的詢問了,她還剩下多少錢?
二百萬!
她的一千萬撫養基金就隻剩下那麽一點了,其餘的什麽置裝費、置居費、嫁妝之類的全被呂氏夫婦以各種理由提走了。
置裝?給呂湘婷買的全是一百幾十塊錢的服裝就是了?
置居?那幢房子本來就是她的了?可笑的是,買賣亦完全不用經由她的手,甚至連知也不知道。
嫁妝?在呂湘婷的抽屜裏,她沒有看見過一件上千元的首飾!
還有其他什麽費什麽費的之類的呢?不得不說,呂氏夫婦坑她可坑得夠深的了。
不過,能輕易的從這位掌管基金的律師手中提出一筆又一筆的基金,他所收的好處費亦應該不少吧?她將目光放在他的身上。
“呂小姐,那是你養父母簽名要求提取的,我隻是按規矩辦事。”將一切都推給永遠都開不了口的死人,那是最安全的。
那是以她名義創立的基金,應該是由她親自操作或提取才可以的吧?她不想聽他多說,隻是淡淡的說道:“我今年還未滿十八歲。”
就一句話,立即嚇得王律師麵色雪白雪白的。
那一千萬的基金,澹台家族以她的名義存下,每個月會拔一兩萬出來作為他們普通中等家庭的一家三口的生活費已經足夠有盈餘的了,其餘的錢就要等呂湘婷年滿十八歲親自到現場簽名才能提取出來。
而她現在還未滿十八歲,她基金裏的錢已所剩無幾了,說其中不涉及黑箱交易,找誰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