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李月姐睡在**,就在想著漕船投資的事情。
所謂的投資漕船就是私人出資打造一條漕船,然後租給漕司或漕幫,用來運漕糧或者其它的貨物,船主隻消按月或按年收取租金,基本上每月有三四十兩的收入,這樣一年就能回本了,以後就是淨賺,可以算是坐地收錢了。這條賺錢的路子是絕對不差的,可它有一個最大的缺點,就是投資太大。
打造一艘四百石的漕船需銀500兩左右,李月姐現在滿打滿算的也不過三十幾兩在手上,不過,木樁那邊的生意,預計有個一百多兩的收入,可這加一起也不足二百兩,離五百兩相差甚遠哪,隻是,眼下機會難得啊。
而且鄭家拿下了整條幹河漕運壩閘的管轄權,隻要漕船一造好,就可以交給鄭家去運作,她隻需要家裏坐收租金,卻不用擔任何的風險,這樣的好事哪裏去找?
而且更重要的是,三年多後的水災,雖然李月姐重生了,但不認為這種天災的事情能改變,所以,在這三年裏,在柳窪,別的投資都是虛的,大水一過全成為泡影,即便是現在炒的沸沸揚揚的麥場地皮,到時大水一過,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反倒是這漕船,隻要當時船不在柳窪碼頭,基本上便可保證無事,這著著實實是比什麽都穩妥的投資。
至於銀子不夠,可以跟人合資,漕幫裏麵。許多的漕船都是合資建造的,分紅的時候按出資的比例分就是了,別人且不說,就自家阿舅。這次他全權處理山場裏的木樁生意,到時那份子錢也不會少,別外。小姑母手上也有幾十兩銀子,拉了她一起,以後這份銀子也是她的依靠。
“嗯,就這樣,明天跟小姑母說說,等阿舅那邊木樁運下山,也問問他的打算。如果能談的攏,三家湊個五百兩應該能湊出來的。”李月姐想著,反正也睡不著,便又嘀咕起山場上的事情了,阿舅當時回山裏說慢則半月。快則十日,便能把那木樁從深山裏運出來的,可這轉眼已經半個月了,阿舅那邊到現在也沒有消息啊,讓人這心裏有些七上八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