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行偶像”的總決賽上,收視觀眾達到了一千四百萬,而第一季的平均收視人數達到了一千三百萬。這在人口不超過六千萬的英倫三島,絕對是驚人的數字。更重要的是“流行偶像”居然分流了美國三大商業電視台之一的美國廣播電視台(ABC)過半的收視人數,號召力太過驚人。
同時,總決賽的收視率創造了英國獨立電視台的曆史最高,而且有超過九百萬的觀眾在決賽的兩個小時內參與短信或電話投票,這也是英國短信或電話投票的最高記錄。觀眾參與的熱情不可小覷!
除此之外“流行偶像”的官方主頁目前已經有超過五百萬名注冊用戶,更有近十萬人在網絡上下載選手在比賽過程演唱的歌曲。目前世界上有六十多個國家都對“流行偶像”進行了報道,彰顯選秀在全球範圍內的巨大魅力。
在這種情況下,精明狡猾的商人們,自然是蜂擁而至。原本大家還是靜觀其變,如今“流行偶像”已經結束了,效果已經擺在眼前,不懂抓住機會的,就是傻子了。
事實上,埃文一貝爾知道,選秀隻是一種形式,具體製作成節目之後,有各種各樣的形態。既然選秀現在已經麵世了,那麽隻要改動一下形態,就會成為不同的選秀。後世就出現了“x因素(THE X FACTON
)”、“美國之音(THE VOICE)”等規則各異的選秀節目。
不過,日前選秀節目的版權牢牢把握在埃文貝爾和弗裏曼特爾媒體的手中,而且大家對於選秀節目還處於摸索之中,暫時不會開發出其他類型的選秀。
但未雨綢繆,埃文一貝爾知道之前和弗裏曼特爾媒體簽署的合約是關於“流行偶像”的製作,所有的利益分配都已經有合同規定好了。
但當“流行偶像”傳播到世界其他國家時,當初製定的合同就不適用了,就必須重新製定新的合同。為了避免出現前世中,兩位製作人西蒙考威爾和西蒙一福勒分裂的情況埃文一貝爾也考慮到,自己和弗裏曼特爾媒體的合作情況完全是建立在商業利益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