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已經待了三天了。
雖然說那天晚上我們四個被扔進來的時候,警察招呼了裏麵的人不要打我們幾個,可後來我才知道,每一個剛進去的人,警察都會說不要打他,可裏麵的人還是要打,要折磨他,變態的折磨他。
姚京和常雲亮倆人就被打被折磨的不輕,當然,這是事後他們倆說的,而且他們被打被折磨時的慘叫聲,我也聽得見。
陳金呢,這小子夠種,人家打他,他就跟人家打,人家仗著人多勢眾揍他,他就仗著脾性跟人玩兒命,就這樣打,讓人打的不能動彈了,這小子嘴也不服軟。那幫人不敢打死他,等他們累了休息的時候,陳金這小子就去掐他們的脖子,咬他們的脖子,要把人往死裏頭整。兩天後,已經被打的再也動彈不了的陳金,成了那間屋子裏的頭兒,他不能動彈了,就有人伺候著吃喝拉撒。
我沒有挨打,原因很簡單。房間裏的幾個頭頭問我犯了什麽事兒進來的,我回答了兩個字兒:“殺人。”然後我一副冷冰冰的模樣,對任何人愛理不理。沒有人會和一個殺了人可能要成為死刑犯的家夥較真兒,誰也不想死啊,不是麽?
這招是從我二叔那裏學來的,早先二叔和我說起過看守所裏的事兒。
其實也並不能說裏頭的人都壞,換做任何人在裏麵被關的時間長了,心理也會變態,說實在的,住看守所還不如住監獄和勞改所呢,起碼還可以放風,看守所根本不讓你出去,就待在那個屋子裏。人在裏頭憋成啥樣了?能不想著法子找點兒事兒做麽?折磨新來的人,便是最能發泄心中鬱悶的法子了。剛進來做新人的時候被別人折磨被別人打,等新人來了,就可勁兒的折騰新人,狠狠的揍他。當然,裏麵也是有頭目的,誰最狠,夠凶,能打,住的時間最久,那就容易當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