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 me
回到住所的時候,那種眾目睽睽之下的丟臉感覺還是久久揮之不去。
臉火辣辣的,但是與換來的結果相比,這樣的感覺還算好。
那些人類在林誌中和宋遠橋的“談判”之下,總算保證了不再被動物直接吃掉。但是林誌中也不知道這個保證還能保持多久,也不知道會不會發生別的意外。
於是他回到住所的時候,雖然覺得丟臉透了,但好在活那麽大,風光時間多,但是丟臉的時間也不少,於是也沒特別激烈的反應,隻是首先在思考到底怎麽解決這些人的事情。
卻沒想到,他苦苦思索,結果黑長發的人擺動蛇尾就湊上來,眼睛亮閃閃的,仿佛乖巧求寵愛的小動物,磕磕絆絆地說:“林,親親,不殺……”
……得了便宜還賣乖!
林誌中翻了個白眼,真想一腳踢飛眼前之人,但想到他的兒子和一堆人都還靠著這個弱智吊著性命,又看到這人一臉濡慕渴望(你確定?)的表情,心一下子軟了。
於是放鬆了警惕,讓這人挨挨蹭蹭進入了危險範圍而不自知,然後隻覺得這人手伸過來,一張精致美豔的臉上,徹底露出了燦爛的笑容——林誌中有個致命的毛病,那就是對美人特別心軟,這時候看到宋遠橋這麽一笑,頓時身子骨都酥軟了大半,壓根兒忘了,越是美豔的東西,通常越是毒性猛烈。
……咦,說道這個,小語還中過宋遠橋的毒來著。怎麽輪到他自己,跟宋遠橋徹底負距離親密接觸了,卻一點事也沒有?
這樣想著,加上美人那燦爛笑容的麻痹,於是一個失神,就被這人親密地蹭過來——說起來,從這個視角看過去,這個人長得真美啊。精致絕倫的五官,白皙柔嫩的皮膚,撫摸上去,輕柔的觸感。那完全依賴的表情,若不是身份的關係,林誌中覺得,就算是男人,漂亮到這個程度,他大概眼睛一閉,也照樣可以吃的無比歡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