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你曰梓木,我曰灼灼

此曰毀屍滅跡一

此曰毀屍滅跡(一)

以前我總是會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大多數時候想的都是怎麽把那些我不想再看見也不想給別人看見的東西處理掉。

小學的時候同班的有個不怎麽說話的小男孩,在某一天放學後攔住我給了我一張淡藍色的紙,什麽話也沒說扭頭就跑。我心裏立刻就覺得不妙,於是揣著那張紙一路神思不屬的回了家,一進家門就衝廁所去。戰戰兢兢拿出來看清了頭幾行拚音和漢字夾雜的話後,我立馬覺得五雷轟頂。

現在想起來怎麽也沒法理解小時候的想法,因為普通說來,收到情書是個非常能夠令人滿足和欣喜的事情,即便接下來不能發生什麽,那也是對虛榮心的極大滿足。但偏偏小時候碰到這種事,就好像自己幹了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一樣惶恐。

我想,這個東西絕對不能被別人看見,尤其是我的父母。於是我蹲在馬桶上細細思索了許久——直接的說,那應該是燒成灰比較穩妥,後來想,打火機這個東西在我家基本是絕跡的,因為我爸爸不抽煙。要是我去廚房開火燒,又不可能不引起我媽媽的注意;如果放在馬桶裏衝,那也不太好,萬一衝不下去有那麽一小片上的文字還在怎麽辦?

後來,我想了個現在回憶起來都覺得匪夷所思的辦法——把它撕成很小很小的小碎片,然後灑在鄰居家那條淡金黃色拉布拉多的狗飯裏,攪拌均勻,然後叫他來進餐。

由此可以想見,我處理東西的時候借助鄰居的力量乃是從小養成的習慣。

那以後的一天之內我時不時的就去鄰居家院子裏參觀這名可愛的小拉布拉多的進食狀況,好不容易就剩下一點點,我特意往狗盤子裏兌了點兒熱水,就想讓它一下子給解決幹淨。於是我邊把小狗的腦袋摁到盤子裏,邊在腦袋裏臆想著這張讓人羞恥的罪證再過那麽七八個小時就要變成一坨沒人願意多看一眼的新鮮狗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