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州的定王爺接納了英國親王和荷蘭伯爵的國書,在商榷之後,修正性的簽訂了邦**約,其中主要的內容包括三條:其一,雙方可互派大使入駐;其二,自由通商貿易,關稅不得超過物價的三成;其三,技術互換、人員交流不受阻礙。最後一條允許教會傳教的要求被堅決的摒棄在外,聽說反對最激烈的便是白羽白少爺。
為了訂立該條約,英國和荷蘭都願意提供武力援助,協助衛東鋆奪取天朝的政權,卻被衛東鋆婉拒了。好在最終條約還是簽了,洋人們都自以為占了天大的便宜,他們的目的達到了,最主要的還是維係與天朝的通商,並確保本國的商人不要被稅收盤剝的太厲害。
英國的若桑親王和荷蘭的羅伯特伯爵即可在潤州城內買了套宅院,並開始積極營造各自的大使館。作為海上世仇,英國人和荷蘭人分別在城的東頭和西頭兩麵破土動工,並較起勁似得幹工期,希望自己能成為第一個建立領事館的國家,以壓下對方的勢頭。
英國和荷蘭洋商們也是喜不自禁,高額的瓷器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則是三成比例的關稅,如此一來東方瓷器的成本價格則大幅度下降,瓷器又恢複成了最奢侈、最暴利的產業。
至於最後一條,則被所有人忽視了,技術互換?人員交流?當定王妃提出這一條增加條款時,洋人們甚至都沒鬧明白究竟意味著什麽,還以為不過是為了移民開創的好借口。
移民就移民唄,大英帝國和荷蘭這些海上霸主,誰都清楚移民的功用,在他們看來,富饒的土地永遠是值得爭取的,移民隻有好處沒有壞處,沒見到在非洲、印度和北美都有大量的移民嗎?
他們忽略了人口對衝的概念,在人煙稀少的地方移民是同化,在人煙密集的天朝……好似是送上門去給人同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