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君? 詩餘
詞,稱長短句,初現時為詩之餘,詩人多不常作詞,以為小道。我,是女之餘,跟人家永遠不能比,男人大概是妻子之餘的消遣吧。大概,我就是那詞吧。
劉徹走後,韓嫣如是想。
自作多情!以為劉徹待自己比待別人好,就真是把自己給放到愛人的位置上了。或許,劉徹真是把自己當作愛人的,隻是,他的“愛人”,與自己的“愛人”定義不同,內涵、外延全不一樣。
就像事業與愛情之間的位置一樣,大多數人選的是先事業後愛情,劉徹這個帝王更是如此。在他那裏,如果做個類比的話,韓嫣與女人的位置,卻是女人類似於事業,而韓嫣類似於愛情,沒得比!韓嫣絕不可能取代了女人!
如是想,韓嫣心底的絕斷之意更濃。這是漢代啊,大家道德的責任就是傳宗接代,劉徹絕對沒有把韓嫣放在與宗嗣相比的位置上。哪怕是戀人,與後世那尚可以尋覓立足之地領證結婚的同xing之愛,也是不同的。韓嫣把劉徹放到那個唯一的位置上,劉徹也不可能給韓嫣以同等的待遇。韓嫣與皇嗣,孰輕孰重,這個問題,真是連想都不要想的。
都說愛情若計較了得失,就不是純粹的愛情了,當奉獻一切不計回報才是真摯。好吧,我承認我愛得不夠深,你可以說,愛情猶如飛蛾撲火,愛上了,就應該是一切都不顧,更像是一種生命的本能,哪怕是死,也要堅持到底。可能是我太理智了,當然,也可以說是市儈,總要計較一下得失,我怕死、怕沒麵子、怕得不到回怕、怕失去現在的生活——可是,人,不能光剩下本能了啊。如此失去自我,隻為一人而活,隻想問一句——你連自己都奉獻出去了,什麽都沒有了,你拿什麽去愛人?愛,它是個動詞,它要有主語,你把主語丟了,這個動作,隻能交給那個有自我的人去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