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戰拋射兵器
弓箭是射殺較遠距離敵人的一種拋射兵器,也是我國曆史上使用最為普遍、久遠的一種兵器。
在中國最早的古籍《易經》中,曾有黃帝“弦木為弧,削木為矢”的記載。從距今000餘年的陝西岐山王家咀遺址出土的文物中,也曾發掘出大量磨製精細、鋒利的石鏃。這說明弓箭作為兵器、早在炎黃上古時代就已開始大量使用。
夏商時期,弓箭是軍隊最重要的兵器,每伍(伍是軍中最小單位)中都專設了弓箭手。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箭鏃(俗稱箭頭)也由骨質、石質過渡到銅質。在形體上,逐漸增大了兩翼夾角(用來加大創麵),翼末倒刺更為尖銳(使人難以拔出),沿兩翼側刃還鑄了血槽(用來減少穿入人體的阻力),從而大大提高了弓箭的殺傷威力。
到了春秋戰國年代,弓箭的製作形成了比較科學的規範。製弓講究“六材”:幹、角、筋、膠、絲、漆。箭鏃、箭杆、尾羽間以及箭杆的長與直徑、杆的前後部重量等,都有了一定的比例規定。尤其是箭鏃,拋棄了從商代到西周傳統的扁體型,改為三棱錐體形,兩翼的側刃前聚成峰,使箭鏃的穿透力和殺傷力都大大提高了一步。
拋射兵器的主要種類有弓箭和強弩,它們的使用,大大延伸了戰場格鬥的空間距離,在戰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春秋時期的拋射兵器不僅見之於眾多文獻的記載,而且也為大量的地下考古出土實物所印證。
(一)弓自商周以來,弓始終是主要的射遠兵器,所以它的製作一直備受人們的重視。到了春秋,弓的製作工藝又有了較大的進步,其質量大為提高。各國都用它裝備部隊,大量使用於當
時的戰爭之中。從《考工記弓人》中可以看到,當時已有了比較科學的製弓規範。其製作,首重選材,其基本材料有六種,稱之為“六材”:“幹、角、筋、膠、絲、漆”。“六材”的功用分別是“幹也者,以為遠也;角也者,以為疾也;筋也者,以為深也;膠也者,以為和也;絲也者,以為固也;漆也者,以為受霜露也”。對六材的選用標準很嚴格且分成等級,如弓幹,“凡取幹之道七”,其中以柘木為員上乘,以竹材為最次。一張良弓一般要曆經兩三年才能製成,如此製作出來的弓已是非常成熟的複合弓,彈力大,經久耐用,文獻中通常稱為“角弓”。有關春秋時期古弓實物,在湖南、湖北等地的楚墓中曾多有出土,它們基本上能印證《考工記》等古籍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