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盜賊偶像
【一個月後】?
“NND!”月語看著computer,低聲地一聲咒罵。?
“怎麽了?”小辰依舊是一臉的白癡樣子,看著月語,“又是她?”?
月語皺著眉頭,點了點頭:“她這一次是在藍葉市下了通知,是看中了藍葉市最大的博物館之中最有名的熒光石——Firefly。她在信上說是今晚回去拿走。藍葉市的政府希望我們能夠去幫忙。”?
月語口中的“她”,指的是“like?fondness”。她是近兩個月才出現的人物,性質類似於《名偵探柯南》裏麵的“怪盜基德”,偷灰常值錢,價值很高的東西,往往會在作案前會在被偷的人的家裏,或者是什麽博物館的館主那裏無緣無故地就“冒”出一張紙條,上麵寫明了會來偷竊的時間和地點,署名是“like?fondness”。隻要是她看中的東西,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樣能逃過的,就算是有再多的警衛警察,一樣無法防禦。?
隻能看到一陣白煙,煙過後,那東西就無影無蹤了,在原本放在東西的地方,隻會留下一個灰常瀟灑的簽名:?
Like?fondness?敬上?
那叫一個瀟灑啊。?
有的時候,還會寫些什麽“謝謝”“我不客氣了”之類的話,能夠把那些警察氣個半死。?
就算是到了現在,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見過她的真麵目,她總是帶著銀色的麵具,一身黑衣出現,除了這兩點以外,警察啥也沒有得到。?
不過,對方是個女的,而且年齡在14~34歲之間(這不是廢話麽?!你看到過什麽小毛孩或者是老太太當飛賊的啊?!?!)。?
正因為她的來無影,去無蹤,現在已經成了萬千小偷們的偶像了,甚至於還成立了粉絲團。(-_-|||)現在,通常會出現在現場的,人已經不是少數了,除了警察、看熱鬧的人之外,還有一大部分是她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