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塵 貳
活得時間長久,難免會覺得無聊。
看著人類迅速的衰老,嘲笑輕視,覺得他們可憐。這可憐的一百年裏,有人活不過一半,有人一生渾渾噩噩如螻蟻一樣無知無覺。
所以,他同情他的“恩人”,因為他是個人,法號無可。
參禪寺裏,就隻有他一個和尚。
他每天在菜園裏擺弄那些菜,還編了草鞋去賣錢。這麽法力高強的人,居然做這些瑣碎俗事,奉桃覺得很不可思議。
錢財隨處都能得到,何必如此辛苦!
於是他經常跑到鎮上去,從某個深宅大院裏“不告而取”一些金銀堆在無可麵前,興衝衝討他的歡心。
那儒雅的和尚搖搖頭:“奉桃,既做了人,就要守人的規矩,偷盜是不好的行為。”
“你要是叫我守規矩,就幹脆把我變回去好了!”狐狸說。
“既然如此,那隻好依你所言。”無可平靜的撩起衣袖,露出手裏的佛珠。
“啊!不要,我不要!你別過來!!”奉桃驚恐地躲藏,他隻是隨口說,並不想變回去。
無可微笑了:“那麽,你要守規矩。”
奉桃守了規矩,但他絕對不要種菜或編草鞋,那對新生的人身來說是種折磨。
更難忍受的事情,則是……他苦著臉看看桌上簡陋的宴席,青菜豆腐而已!
“我是狐狸啊,我吃肉的!”
“你是人了,可以吃素。”
“啊,你太殘忍了,我才變成人幾天啊?而且人也有很多都吃肉的,別以為我不知道!”狐狸怒氣衝衝擱下飯碗,完全不吃了,可惜肚子還是會餓,於是奉桃進了樹林,每天提著野味回來,那是他愛死了的山雞和野兔。
無可隻是念著經,倒沒有對他說教。這態度讓狐狸非常不爽,覺得被忽視了。
那天,無可看著碗裏的菜,突然把它推到奉桃麵前:“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