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縱意人生

136 挑釁1

刑警可以說是幹最苦、最累的話,冒著生命的危險與犯罪分子們鬥智鬥勇,卻是最最不受重視的一個群體。刑警不是人幹的,這並不是一句笑話,而是一種自嘲,更是一種無奈。

別的不說,隻看裝備方麵吧。警服、警車一再升級,花費了巨額的錢財,麵子上倒是好看了,但直接關係到刑警們的人身安全的警用裝備,卻仍然是幾十年前的、部隊淘汰下來的東西……且不去說性能的問題,幾十年前的老裝備,性能能好到那裏去?就說警用與軍用裝備之間的不同需求吧。

拿手槍來說,對於士兵而言,手槍隻是備用武器,拿手槍麵對一群AK是沒有意義的,但當士兵必須使用手槍的時候,往往是十分危急的時刻,因為很可能正在和自動步槍近身相搏,沒有第二次開槍的機會,務求一槍致命,所以軍用手槍就突出了威力要求,為此可以妥協容彈量。

而對於警察們而言呢?網上有一警察在貼身距離連開6槍不能阻止菜刀歹徒的視頻,就是因為歹徒在上躥下跳的攻擊,而警察也不得不搖搖擺擺的後退,很難構成瞄準線,此時在靜態訓練中特意要求命中即幾平方厘米的“非致命”或“要害”部位就成了癡人說夢……甚至,連影視片中常見的對突然出現目標的速射訓練也白搭,因為那類靶標雖然突然出現,但運動軌跡是可預期的,最終也是靜止的,而射手自身也是靜止的,隻相當於坦克的“短停間靜對靜射擊或者靜對可預期的動的射擊”。

軍警的區別還在於,軍用手槍很可能麵對的有防護的敵軍,而警察遇到穿防彈衣的犯罪分子的機會很少,所以軍用子彈更突出穿透力/侵透力,而警用子彈更突出阻止力。從力學原理上說,前者釋放能量較慢,重心靠後,目標內彈道要穩定;後者釋放能量要更快,最好不要擊穿,目標內彈道要盡快失穩,所以美國警方常配空尖、平頭等擴大創傷的彈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