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仔細的觀察了一番周圍的地形。他要是動手,當劫匪從銀行裏出來,一直到他們上車的這段時間無疑是最為合適的時間!
從銀行大門到停車線,也不過二十幾步的距離,大約二十米左右!正常的話,最多五六秒鍾的時間,就能夠走完!接應人員呢,這種團夥性作案,特別又是搶*劫銀行這麽高風險的事情,隻要劫匪不是笨蛋,就肯定會安排一到兩個接應人員留在外麵車上的!
也就是說,留給方正的時間隻有五秒到六秒鍾!他需要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把兩處的劫匪製服,最起碼也要讓他們喪失反抗的能力!這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當然,最為穩妥的辦法自己是當場把他們擊斃,不過,那樣一來,影響似乎有些大,方正心中有些猶豫。
對於自己的身手,方正有十足的信心,隻要對方不是二三十號人,十個八個的,讓他在五到六秒中之間解決,特別自己手裏還有槍的情況下,那絕對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隻是,他要顧及影響,畢竟這裏是鬧事區,即便自己是警察,對方是銀行劫匪,若是一個不拉,全部擊斃的話,在市民中的影響也是很大,甚至是很惡劣的!對於這些問題,方正不能不去考慮。
警察嘛,要以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為己任。如何才算維護社會的穩定團結?這個東西就是官字兩張口,怎麽說都是當官的有理了。
如果說你是英雄,那麽就沒有問題,哪怕你做的再出格;但若是領導認為你在市民中造成了恐慌,那麽,即便你是正當防衛,殺的是窮凶極惡的持槍劫匪,那也是犯錯誤!
正當方正在小心的尋找著劫匪的接應人員時,放在兜裏的手機突然傳來了韓南光的聲音,“小方,那邊的情況怎麽樣?”
方正透過銀行的大門與落地窗,並小心的隱藏著自己的行蹤,以免被裏麵以及在外麵防風的劫匪發現自己的存在,一邊低聲匯報著自己觀察到的情況,“實施搶*劫的劫匪是三人,三人都持槍,自製手槍,接應人員暫時還沒有發現,我正在找!銀行裏的人質應該有三十名左右,現在看來無人受傷,不過都被控製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