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光榮日

第32節

第32節

大麥回憶在很早的時候,鳳凰一帶仿

槍的手藝是非常有名的。

因為這一帶三省交界,又有少數民族,還有特殊宗教團體,所以很難管理。不過這裏的人仿製手藝很好。當然,全中國的人這方麵的手藝都很好。在十年前的時候,很多的地方小流氓團體都到鳳凰來買槍。鳳凰這個地方隻做手

槍,因為手

槍好賣。在這個禁刀槍的國家,老百姓都是沒有防禦力的,但歹徒身為歹徒,肯定會有凶器。因為目標團體都遵紀守法,所以手

槍和步槍或者衝鋒槍對他們來說:威力都是一樣的。手

槍相當攜帶方便,居家旅行的時候也不會太重,萬一走火了還有個救,所以很受歡迎。AK、M16?係列就太大了,必須要有槍包或者吉他提琴盒來包裝運輸,走出去以後是個搞音樂的,這會讓歹徒覺得臉麵無光羞愧難當。

當時這裏的手

槍賣得很便宜,大概五百元一支,那會兒仿

4的是最多的。但子彈就比較貴,在所有的銷售點都統一了價格,無論什麽口徑的,一律一百元一發。

很多人買得起用不起,就跟現在老百姓買汽車似的。就是讓你先上套,再慢慢剝削你,就不信你有槍不射,如果那樣你還是個男人嗎。而且當地的槍商為了讓子彈銷售得更好,還編織出各種理由來欺騙沒有多少用槍經驗的小混混,說槍和汽車一樣,要經常發動發動,要不然扳機組和槍管容易鏽掉,具體使用的頻率沒有大概標準,最好每天都射一次。實在不行必須要保證每個禮拜射一次,要不然以後真要使用了,槍

支容易不舉或者必須送回鳳凰給卸了重新保養,因為沒到正常保養周期,這樣非正常的卸槍就是早卸,卸三次就徹底不行了。在這錯誤理論的貫徹下,得到槍

支的小混混們經常要射擊幾次,但大家覺得子彈太貴,千萬不能浪費了,千萬不能射在牆上或者空氣裏,一定要射在人體內,才感覺物有所值彈有所終。但找人射一槍不像找人打一炮那麽簡單,無冤無仇是不能用槍去打人家的,不然就違反了香港電影規則,所以,恩怨在那幾年裏被放大了,尤其是人們一樣不合,馬上雙方能掏出槍來決鬥,誰死誰活取決於誰膽子大敢於冒著做仿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