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第二天李泰還沒有給李世民上書關於要移居衛王府的奏章。就有人將一份長安縣令王甫勾結劉夢龍欺壓長安城商販,敲詐勒索的彈劾奏章放到了李世民的書案上。
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被李世民新任命的諫議大夫魏征。李世民看完奏章之後勃然大怒,嚴令大理寺少卿孫伏伽嚴查此案。
而孫伏伽當天就將王甫羈押到了大理寺,並將王三供詞呈給了李世民,李世民看到王三的供詞之後很震驚。他沒有想到在他的眼皮底下竟然還有人勾結地痞流氓幹這樣傷天害理,危害百姓的事情。
所以,第二天的朝堂上,眾人對於王甫的罪名討論了很久,終於判王甫暫首,以儆效尤。
不過,眾人能夠如此長久的討論王甫的罪名,不是說他犯的罪有多大,有多複雜。而是,各方的實力都在角逐一個位子,那就是長安縣令。
長安縣令雖然官職小,但管轄的可是長安城的大小事務,算是官小權大。所以,李佑、李泰還有李承乾都不想放過這麽一個將自己親信放在這個位置上的機會。
所以,李世民剛說完,“不知道眾位愛卿對於長安縣令可有人選?”就見長孫無忌第一個站出來說道,“請皇上治微臣之罪。”
李世民表情沒有任何的變化,“長孫無忌,你有什麽罪?”
“微臣身為吏部尚書,官員考核均在吏部,而長安縣令竟然如此不顧王法,勾結地痞,打壓商販,從中謀利,雖然不關微臣的事,但微臣既然是吏部的主官就有責任承擔這個核查不嚴的罪名。”長孫無忌不提長安縣的候選人選,先是自己認錯。
李世民最為欣賞的也就是長孫無忌的這點,嚴格律己。所以,他的表情緩和了不少,“這件事情與吏部無關,王甫任長安縣令時間已久,你剛到吏部才幾個月,如果將他的罪名給你治個失察的罪名,確實有所欠妥,你就不用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