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萬裏,微風習習,我和小白子結伴而行。趕路是很乏味的一件事,尤其還是和一隻狗,而不是一個人。
在地道中的那一個月,我一直要保持安靜,不能說一句話,發出一點聲音。現在好不容易出來了,卻沒人在一邊聽我說話,真是鬱悶。不管了,我忍不住了,我開始嘰裏呱啦的對著小白子講故事,就講的咪咪流浪記的故事,還給小白子安排了那來福的角色。雖然是對狗彈琴,但是我自得其樂。
講累了就喝口水繼續講,發揚劉爺爺死前要把一輩子話都要說完的精神,喋喋不休。沒想到劉爺爺對我的潛移默化的影響這麽大啊。就在我第三次喝水的時候,我發現小白子從剛才的精神熠熠變成現在的耳朵都耷拉下來了。難道是餓了?剛吃完沒多久啊。難道是?按說我的故事這麽有趣,它怎麽這麽無精打采呢?真不給麵子,我不講了。
我一個人在邊上生悶氣,不想說話了,可小白子好象卻精神了,耳朵也立起來了,尾巴也搖啊搖的。太可惡了,真是沒品位的狗,我不和你這狗一般見識。
好象聽到有馬蹄聲音從後邊傳來。太好了,可以搭個順風馬。在馬朝我這邊跑來的時候,我樹起了大拇指叫馬,露出一個自以為很靚的笑容。看他竟然沒反應,意識到古代不興這樣攔順風車,連忙喊聲“英……雄……”
我喊出雄字的時候,人家大哥已經在幾丈之外了,隻留下我傻站在路上吃他的馬爆起的土。TMD,看你長得人模狗樣的,竟然一點沒有君子風度。連叼都不叼我一眼。想當初我在N大的時候還經常攔帥哥的自行車帶我去主樓呢,屢試不爽,在國外就更別提了,沒想到在古代我竟然吃了鱉。雖然說鱉很有營養,但是我可不想這樣吃法。好小子,你給我記住,咱倆沒完~~
不過轉念一想,自己現在還是個男人的樣子,人家自然不叼我啦。幸好幸好,否則我這點自信全被他給無情打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