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那麽傷
31他捏起那顆袖扣仔細地看,唇角眉眼,恍如經年!
這是我第一次見識紀戎歌的香閨。見識了之後,在這個漂亮的大大的房子裏,我傻了很久。
如何來形容這個房子的漂亮呢?我用盡平生所學,使出最大功力來形容:這個房子漂亮得跟白楚一樣!
在小心靈受了震撼之後,我比麥樂還拜金。我對紀戎歌說,要是將來我能嫁到這樣的房子裏,我才不管房子的主人是誰啦。
在一邊的張誌創就笑,說,那你幹脆嫁給紀戎歌他爹好了,他爹隨便一套房子都比這裏漂亮。
麥樂這個拜金女更是樂瘋了,她說,哎呀,要是真這樣,莫春,你可就是紀戎歌他小媽了啊,多喜慶的事兒啊!
紀戎歌看了我一眼,純黑色的眼睛裏閃過一絲不悅,說,你是喜歡我的房子還是喜歡我的人啊?!
我笑得歡天喜地,不瞞你說,我兩個都喜歡!
不瞞你說,我兩個都喜歡!
說完這話的時候,我突然愣住了,這……算是表白嗎?表白:紀戎歌,我其實喜歡你。
呃……我的大腦突然混亂了,一時之間,白楚的眉毛、白楚的眼睛,紀戎歌的臉、紀戎歌的唇,他們兩個人,就像在時空之中旋轉一樣,充滿了我整個腦袋。
我有些淡淡的惆悵,思維突然變得三舅姥爺地敏感起來!
算了,就當我喜歡上了紀戎歌的美色,喜歡上紀戎歌的車,喜歡上紀戎歌的房子,才喜歡上紀戎歌這個人好了。
我不介意做拜金女的。
但是,紀戎歌居然因為這句話,眉眼之間有了隱隱約約的欣喜之色,隻是隱藏在他淩厲的眉眼之中,很難發現。
當天晚上,麥樂和張誌創隻能待在一個房間裏同住。
我跟紀戎歌說,不太好吧?麥樂這麽一個小姑娘,會不會羊入虎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