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
眼看形勢不妙,三娃子急忙辯解道:“善後工作都是按基本要求做的。把他的外衣撕爛扔在山窩裏,地上也灑上兔子血。就算是有人追蹤到那裏,也隻當這人是被狼群拖走的。進城時把他團在袋子裏,沒人發覺。”
嗯,這還差不多。於是冷下來的麵孔漸漸複原,打發他們去吃飯,隻留下李知雨。李知雨去過北胡國多次,結交不少權貴,或許知道這個逃亡者是誰。
果然,脫下皮靴之後的右腳外側,長著據說是源於天神血統的第六趾。
於是見多識廣的李老板輕歎一聲:“他是聖夕。。。就是個麻煩貨。”
草原民族的王位轉換完全依靠暴力。血腥廝殺之後,勝者王敗者亡。聖夕是先王之子,據說戰亂中被俘,準備新王繼位時祭祀天神。現在這個祭品跑到千裏之外的金沙城,當然是有人放水。
細細地按診脈搏,看來沒有什麽內傷。至於身上那十幾處刀傷,已經敷上傷藥,倒不至於妨害性命。這個。。。如果學著呂不韋在他身上投資。。。
李知雨搖頭否定道:“他們圖佑族元氣大傷,當初近十萬族人,如今隻剩下殘兵敗將不足萬人,而且為求生存已經遠走北方荒漠。沒有三十年,無法恢複過來。”
既然卷土重來的可能性這麽小,在這人身上押注肯定是不劃算的。
“這位王子平時為人如何?”
“最是懦弱柔順,達澤王一直嫌這個小兒子無用。他的三個哥哥倒是勇猛,結果都戰死。他們圖佑的王族,恐怕就剩下他算是血統純正的。”
“那可如何是好?”
“最省事的辦法就是送到我姑夫那裏,他自然會巴巴地把這份大禮及時送給魯明王。或者趁著他正在昏迷中,隨便找個旮旯把他一丟也行。”他長長地歎息一聲,接著說道:“可是他命好,被你的手下撿到。他向無惡行,依你的性子,便是素不相識,也不肯讓他送命的。所以。。。唉。。。反正我已經把鋪子裏的事務安排妥當,便是隨你流浪到天涯海角,盤纏總是足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