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假如你覺得不幸福

第4章

第 4 章

我是個不信神的人,我從來不曾行善積德,所以我遭到了天遣。

我心情惡劣到極點,在那個時候,我還看到了那輛讓我討厭的車子。

還沒等車裏的人開口說話,我已指著那女子說:

“你給我聽清楚,我已經和你家公子劃清界線,從此我與寧氏各不相幹,我不希望再見到寧家的人出現在我的麵前!”

那女子因被我搶白而呆了一下,她說:

“嚴先生,我實在沒有辦法,才敢來打擾你。”

她看起來似乎麵有難色,但她還是說了下去:“嚴先生,嵐一直沒有回家,他失蹤了。”

我實在有夠生氣,莫非她以為我把她家的嵐藏了起來不成?寧家獨子失蹤了,寧家的貓貓狗狗失蹤了,全都是我的錯。

憑什麽認為我會曉得,就因為我誘拐了嵐六年?早知如此,當初收了錢之後就該馬上撕票,還來得幹淨利落一點。

現在我自身都難保,哪裏還有時間管別人的家事。

除非你願意給我三億六千萬。我定必為你赴湯蹈火。

否則,請不要來煩我。

“嚴先生,可以找的地方我們都已經找過,時間緊迫,我們想以先生對嵐的熟悉,或許會猜到嵐可能出現的地方。”

我怎會知道。看似模式簡單的嵐,實際心思慎密,變幻莫測。

“我和嵐之間沒有經典。”我說。

六年的時間,根本還來不及發生什麽天長地久,如果我對她說我和嵐還是清白的,不曉得她會不會相信?

但這當然是假的。

“總有一兩個值得回憶的地方吧?”她不死心,非要我翻箱倒櫃,給她一個結果。

我煩得要死,於是我說:“你們為何不去公寓的頂樓看看,那家夥最喜歡在那種危險的地方看風景。”

世上就是有這種事,而且還經常發生。

身邊的人慌張地到處尋覓,幾乎反轉整個地球還是尋不著目標人物的下落,但在最後關頭,總會得發現當事人其實哪裏都沒有去,隻不過在離家數步的距離之內。大家好不容易,終於鬆出一口氣,白白浪費了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