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老板其人其事
閔榛這個人嘛,還真難定義。
這一點他的發小方錚馳應該最有發言權。所謂的發小就是小學的時候方錚馳被閔榛揍得麵目全非,初中的時候閔榛反過來被打得爹娘不認,高中的時候互相拆台,大學的時候互挖牆腳。方錚馳出櫃的時候閔榛陪著在方爸爸方媽媽麵前跪下痛哭流涕賺取同情分,閔榛被發現後方錚馳提供避難所任閔爸爸閔媽媽如何威逼利誘巋然不動。出了社會,兩人更是珠聯璧合,坑蒙拐騙,謀取暴利,無所不用其極,堪比黑風雙煞。
磕磕絆絆走了近三十年,閔榛忽然一回頭,發現方錚馳那小子居然比自己搶先一步,找了個小媳婦,安安定定地過起小日子來了。
“硬把非同道中人掰過來,天理難容。”閔榛搖頭,一臉沉痛。
方錚馳毫無愧色,“可是我也把一輩子都賠進去了。”
閔榛以為這隻是玩笑。不過,那天從火鍋店裏出來,他就開始認真思考起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來。
首先,這當然是不道德的。不僅是不道德,還會良心不安,備受拷問……
(旁白:閔先生,你有良心麽?
閔先生:我的心從來都是涼的,拔涼拔涼的……
旁白:當我沒問……)
其次,有技術難度。雖然對方看上去文文弱弱的,但畢竟是男的,要真是受不了,霸王強上攻也無濟於事。
再次,看上別人什麽了?這個太複雜了,值得深究。這麽多年了,身邊繞了不少人,什麽環肥燕瘦,紅桃細柳,絕色的不少,過得去的更是一大把。這個蕭疏桐,真有這麽好?隻因那一眼,看他在一群搶食蝗蟲之中獨具翩翩風度,溫文雅致?文氣清秀的多了去,他也不見得有多麽出眾。
這個問題還沒想出答案來,閔榛發現自己手裏麵已經拿著人家的手機號碼了。哎,沒有辦法,閔先生是行動派,頭腦總是走得比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