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讓我動足腦筋)130 分年終獎(下)
自從發生那晚酒後**和看了她日記之後,我與她除了工作上的事之外,隻有眼神的交流,不是沒有機會跟她聊,是我不敢找她,更不知道跟她說什麽好,見她了的身影隻感到愧疚,隻有藏在心底,讓時間來慢慢撫平雙方各自不同的感受和憂傷。
我走神的思緒回到統計表上,今年全所多種經營的稅後利潤為24435.63元,根據局裏規定“六二二”分配製,即60%上交國家財政(抵企業政策性虧損),20%為職工福利基金,20%為職工獎勵基金,全所99人,這是整合多種經營業務後一筆額外的收入。對全所人均月工資收入63.73元來說是一筆可貴的收入,全所職工每家每戶過新年的夥食可以大大改善,度一個愉快的春節。
但如何進行比較合理地分配這筆4887.13元的獎金,圍繞鼓勵積極性、提高職工收入、共享經營成果、適當考慮經營人員四大原則,讓我動足了腦筋。
一、經營部分配的依據和理由,經營部稅後利潤17987.31元,扣除5人工資與資金占用利息10500元,可分配獎金額為1497.46元,50%歸經營部人員分配,即人均150元,不再享受所裏其他不會超過人均30元的年終獎金,另50%歸所裏統一分配。
二、開展多種經營的四個糧站的稅後利潤共為6448.32,直接按稅後利潤計算可分配部分1289.66元,歸四個糧站各自分配,人均18.16元,其中最多的A糧站人均32.25元。
三、為了體現共享成果的原則,再分配給各糧站,包括沒有開展多種經營的古鎮糧站,共80人每人25元,計2000元。剩餘的847.47由所本級14個人員分配,人均60.53元。
四、經營部經理參照對站長的考核獎勵辦法,比同部門的人均多10%。
下班前我把這套方案說給朱所長和錢金生聽,征得他們一致同意,當我提議召開站長、經理會議經過這套方案時,朱所長又對我的提議持不同意見:“小李,會議就不用開了,就按這方案讓會計算到各站和經營部就是,免得節外生枝,反而會把事情報鬧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