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上班的時候同事發覺脖子上的紅斑了,大家心照不宣,猜得到是怎麽回事。辦公室裏的人不說,那些接電話的潑辣女孩子們可不饒過他,揪住他的脖領子叫:
“哈哈,這是誰留下的草莓啊?!快說快說!”
他不肯說,四處逃竄,往我身後躲。
沒人的時候他坐在椅子上一個人偷偷地笑,象是在回味什麽,還喃喃傻傻地小聲說:“草莓、草莓?……”他的樣子顯然是又甜蜜又新奇的,我一下子明白了,他愛上我了。
是的,他愛上我了。在日夜形影不離中,在不知不覺中,我們的友誼已經變了質,他從阿峰變成了伴讀書童,由伴讀書童變成了我的,他愛上我了。他從對女人好奇又渴望變成了看我的同誌,從不知道同誌為何物變成了能果斷判斷他的四哥不是同誌了。他不再吵鬧自己的“隱私”了,不再拒絕我的親吻,雖然一切可能都是不自知的,但他已經為自己脖子上的吻痕而甜蜜和心醉了。
我的心既快慰又哀傷,那是一種又幸福又心痛的複雜感覺,不知道是因為什麽,我表達不出來。
我二十七歲了,從小到大的複雜經曆裏,幾乎每一次都是這樣的,原來我已經習慣或者是向往了。我愛上的和愛上我的人大都不是同誌,所以一旦發覺了相愛,就也同時發覺了痛苦掙紮。
然而是渾然不覺的,他很質樸,他和他的父老鄉親幾乎沒有愛的概念,他們不講感覺隻講實際,他們到了年齡定親到了年齡洞房到了年齡生孩子到了年齡老去……因此愛和不愛都是無關緊要的,這就叫做民風純樸,這就叫做頤養天倫。
我說:“明天你穿我給你的那件藍色高領毛衣吧。”
他答應:“恩。”並不問為什麽。
《男人三十》以每天三千字左右的速度進行著,不快也不慢,先寫到紙上,在打到電腦裏,然後發到網上去。同時我還要上班和給其他報刊寫稿子,因此並沒有太多時間考慮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