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顯然,平時對上蒼就沒什麽敬意的我是注定得不到上蒼的眷顧的。
林丹第二天並沒有回來,隻打了個電話給我。不過,我私底下以為,她這個電話還真的不如不打!因為,她在電話裏告訴我,那邊的工作進展並不順利,她至少還得再待上一周。
林丹的電話是上午打過來的,我本來已經起床了,聽完後立刻撲到**繼續補眠去了。反正無聊,大上午的即沒有麻將可打,也沒有酒可喝,不睡覺我還能幹嘛?
再次睜眼已是午後,昨晚回來是晚了點,我打著哈欠想到,下次還是爭取在淩晨二點前睡覺吧,美容覺是很重要的!
坐在床邊發了一陣呆,胡亂找了些東西填飽了肚子,我看著天氣不錯,提著手袋上街閑逛去了。
我順著紅星路步行街直走到春熙路,再從東大街殺回到科甲巷,一個大圈兜下來大半個下午的時間也就消磨的差不多了。不過,我除了手上的一杯珍珠奶茶外什麽都沒買,可稱得上是免費娛樂了。
其實不是我打算改走艱苦樸素的節儉路線了,實在是囊中羞澀。自從和陸予華離婚後,我一賭氣,把手裏唯一的十萬塊錢換成了新車,雖然我做編輯的薪水還過得去,但每月除開養車、通訊費、購生活必需品、打點小麻將及喝酒泡吧外,已沒什麽多的節餘了,就連和林丹同居的生活費和水電氣光纖網費等,我都沒有掏過一分錢。雖然林丹從來不說什麽,還總是笑著說我們不分彼此,她的就是我的之類的話,可我心裏難免愧疚,有時便會主動請她出去吃飯,這樣一來,平時我可以隨意支配的零用錢就更是沒有了。那些地方的東西雖然好看,但價格卻貴得死人,我可不敢亂花錢,不然等林丹一周以後再回來時,我說不定已經魂歸天國了。問:怎麽死的?答曰:沒錢吃飯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