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妖精
學會說的第一句話是“笨蛋”;
學會做的第一個動作是用砸保姆的腦袋
——赫赫有名的司馬家族曆史上,幾百年才出現一次的混世王,竟然是一個孩子;而且,因為這個孩的存在,搞得整個家族都雞犬不寧。
三歲的時候將一桶油漆潑到父母的上,導致第二天要出席重要宴會的父親和母親,足足洗了一晚上的澡;
四歲的時候將全塗油彩,裝鬼嚇人,把一名稍微膽小的傭嚇得神分裂;
五歲的時候同父母一道出席慈善晚會,將排球放進自己的服裏,然後對父親的一位朋友說道“我這個月的沒來,所以你要負責”,直接導致了她父親的那位朋友第二天登上了各大報紙社會版的頭條,而那位朋友司的股票,在一之間跌了一半;
六歲、七歲
原本給她取名為“小”,是想讓她和晚一樣恬靜,可是沒有想到,她竟然會是這樣的怪胎。
所以,父母在無奈之下,隻好將她送出本家,讓她在外麵住,也不給她請專門的家庭師,而是讓她和一般的小孩一樣去立的學校上學。
——在那個時候,她年僅八歲。
八歲就離開了父母自一個人住,雖然住在很豪華的寓裏,也有專人服侍,但是這樣的環境,對於小孩子的成長來說並不是很好。
於是,原本就叛逆的司馬小更加的叛逆了!
整個小學階段是在惡作劇中度過的——
在黑板上畫老師的畫;雇傭街上的混混,迫將穿裙子的生的脫掉;在男生們的背後的貼上“我是”的紙條等等等等。
然後,到了中,發現對捉弄別人已經不感興趣了,所以就想了另外一種排遣的方SHI ——
“這個世界上最有趣的,莫過於玩弄別人的感了!”
那以後,她開始和許多的男生交往,以達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