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章 劈腿
樊南看到屁股後麵跟來的玩家,皺起了眉頭,自己這是去找BOSS,他們跟著來,一會搶起怪來就麻煩了,野狼BOSS的血量估計低不下2000,先打掉怪物10分之1血的玩家或者隊伍便能奪取怪物的擊殺專屬。
自己隻有一個人,人家一個隊伍有4人,一個3人,自己要在他們之前打掉BOSS十分之一的血很難,要是打不掉,怪被人家搶到,那就是個冤。
10級之前玩家之間不能PK,隻能幹瞪眼看著人家殺BOSS拿經驗揀裝備。
想到此,樊南便加快了殺怪的步伐,有意無意的,他還饒過幾隻怪,打都不打,從怪物地盤的縫隙中查過去,直接往中心地帶走去。
野狼的速度比小歌布林快一點,血量也要比小哥布林多,唯一比小哥布林差的那就是攻擊力。這就能解釋一些玩家怎麽會來刷野狼了,沒有乃瑪,血量是最重要的,怪物攻擊力越低,玩家就願意去虐它。
升到9級的樊南,把8點自由分配點數都加在敏捷上,對付一般的野狼來,能做到百份之80的躲避率。
所以對付隻把兩隻野狼,他現在連藥都沒喝過。
後麵的人見樊南加快步伐,頓時就急了,可他們沒有樊南那麽精確的判斷力,能從那縫隙中走過去,加上他們是一個隊伍,幾個人占的空間就要大,其中一個不小心引到怪,便要拖累整個隊伍,簡單說,那個人引到一百隻怪,自己死掉後,那些怪仍不會放過跟他一隊的人。
“瑪的,這兩隻擋在了路中,不殺都不行了。”樊南暗罵一聲,抄刀而上,同時看向後麵,那兩隊人跟自己還有些距離,仍是不停的擊殺阻礙,兩隊之間還帶著默契一樣清出一條路緊追自己。
這樣的局麵,導致樊南有時都懶得閃躲怪物的攻擊,野狼的攻擊本來就不高,一下也就打掉自己20多點血,對於現在500的血量來說,根本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