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齊達不知道的是,庾隱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後麵,其實包含了多少腥風血雨。
張華在交趾,雖然占了大義名分,奈何這裏的漢人極少,就算有,對名分一事也很不在意。他們在意的是誰能讓自己填飽肚子,娶上婆娘。
與之相反的卻是士家,他們幾代人在此經營了百餘年,雖然朝廷步步緊逼,但百年積累也不是張華一個毛頭小子可以輕易撼動的,尤其是當地名義上屬於朝廷的駐軍實際上全部掌握在士家人手裏的情況下。
因此,張華所有的動作差不多都隻能小心翼翼的私下進行。雖然他在給齊達的信裏寫的歡樂,但事實上的憋屈,隻有他心裏清楚。
或許前幾任朝廷派來的交趾太守也清楚?
但是,張華是打定主意要在這裏做出一番事業的,又豈是甘心長期忍耐的主?因此,在打定主意後,他先是說服了太守衙署裏的佐吏幫助自己行事,然後以朝廷的名義態度強硬的要求士家上交手裏的幾個銀礦,因為本朝律法明文規定所有的礦山屬於朝廷,任何人等不得私自開發。
士家自然是不肯的,再說了他們都挖了好幾十年,這會兒才來收歸國有,不是明擺著找茬麽?所以意料之中的,士家人被逼得跳牆了。
也是這一代士家人沒個能人的活該被張華欺負,成全張華的名聲。士家人先是拒不交還銀礦,然後授意當地都尉呂品,也是交趾最大的武官,論品階與張華相平,越過張華代表朝廷接手銀礦。當張華以“武官不管民生”的律令要求呂品退讓時,呂品以張華“文官插手軍事”意圖不軌準備行暗夜之事。
隻是張華若無準備又怎敢兵行險招逼迫士家,最後的結果自然是士家偷雞不成蝕把米,不但沒能拉張華下馬,反倒折進去一個交趾都尉,讓張華順勢掌握了交趾的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