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張府喜事(六)
將張知秋冊封為“海王”,是蹇義、夏原吉被朱棣逼到無奈之際想出來的“點子”,雖然是一個爛無可爛地爛主意,但朱棣在這抓瞎之際居然也同意“一試”。
蹇義、夏原吉的意思是,所謂地“棋從斷處生”,非常之事也隻好是用非常之招來應對。
之前張知秋在見朱棣時地態度其實已經是很明顯,基本可以肯定是根本不會“臣服”於大明的,那麽,朱棣地這一“冊封”隻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張知秋不接受;第二種,張知秋接受。
如果張知秋不接受,這個結局本是在“意料之中”,但此舉本為朝廷“善意”,應也不虞會得罪“海外仙山”和張知秋;但經此一事後,朱棣地“賜婚”一事當可“理所應當”地往後拖延一段時間,以再謀對策。
如果張知秋居然是出人意料地接受了大明地“冊封”,那則是喜上加喜:這一來說明“海外仙山”對大明有足夠的善意,二來既然大家都已經成為了“一家人”,那很多事情也就有了進一步商量的餘地。
事實上,雖然沒有明言,但三人地談話還是隱晦地涉及到了“姑侄同夫”這個禁忌話題的——這原本就是朱棣今天急召二人地本意,是無論如何也繞不開的。
不過,這也就是在明朝,儒家文化經過蒙古人這近百年地摧殘,早已經是凋零日久,這時人們的思想較之宋朝已經是“開化”的多了。
比這更的事情,蒙古人和一些草原民族其實是幹過許多的,一個女人先後嫁父子兩代人、甚至祖孫三代人的事情也不罕見——這還是見諸於史書地、對其王公貴族們的記載。
其實,由於曆經戰亂,在民間類似這種地“”之事這時也是不少見的,以往地大家族體係大多已全部崩潰,就是在“本家”之內結親的也已經是不在少數的,很多地方女多男少,更是連“三服之內”地近親結婚也數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