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流浪的狗(1)
我叫林朝陽,從小在這裏長大。掌管這條黑街的是葛金盛,葛金盛26歲的時候接管這裏,算是當了25年的老板。他現在是個優雅迷人脾氣有些怪的老頭,從36歲開始就不再使用槍支,隨身攜帶的是一把長柄斧子,手柄很長質地是梨花木結實耐用,光滑但不滑手。十歲那年,我親眼看見他親手用那柄長斧把一個叛徒幾乎劈成兩半,像劈柴那樣簡單。
所以說,他用不用槍根被沒有區別,沒有人敢在他背後來一槍或者砍一刀----至少現在沒有人敢。但是他喜歡小孩子,所以他劈死了我父親,我卻能毫發無傷從他的口袋裏掏糖果或者或者鈔票。
我這個叛徒的兒子,由於在叛徒臨死之前才知道與之有血緣關係,所以在見識過鮮血與白骨以後還能快樂的繼續住在皇淶家混吃混喝順帶著揪痛他妹妹皇澈的辮子。
我對那個叛徒最深的印象不是他的死刑,也不是他的慘叫,而是在我也忘記是多少歲的時候,同皇淶皇澈還有薑言在雨裏麵打架,正好他路過,於是泥水很不小心的濺上他的西褲。他憤怒的狠狠給了我一巴掌,我的鼻血依然頑強的噴在他的西裝上。
最後他把我扔在泥水裏,我們四個都隻敢在他身後吐口水罵髒話,他若是抽出槍來崩了我,也沒人敢怎麽樣。
所以看見他被殺掉,我反而覺得很愉快。
二十歲那年,十八歲的皇澈同葛金盛的表兄hunter上床。我實在無法想像一個十八歲的年輕女孩怎麽能忍受一個五十歲的老頭把手放在她的**上,更無法想像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子,怎麽會貪戀一個身材還沒發育完全的小丫頭的身體,並且娶了她為太太。我隻知道,二十歲的時候同隔壁酒館的女老板sara作愛的時候,很冷靜的對她說:“你三個小時前喝的葡萄酒是1960年的馬爾貝克,產地或許是m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