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球在腳下

第四十一節 賺錢的顧慮

“這次你回家,時間一共是兩周。我給你安排了一次記者的采訪,同時還有一次回到你的母隊的拜訪活動,然後還有你的一個代言合同的簽訂,以及廣告的拍攝——很簡單的,就是照張相——其餘的時間,你可以用來陪伴父母和朋友。”雖然趙亞寧一再對科迪亞說,他可以自己回家,但是科迪亞還是堅持要跟到了中國,而且到了飛機上,他才告訴趙亞寧,他來的目的並不是隻是單純的跟著趙亞寧回家探親。

而他說的事情,讓趙亞寧頗為奇怪。

“我和體校那邊都沒什麽關係了,回去看什麽?記者是哪裏的記者?還有人找我拍廣告?”

科迪亞示意他安靜下來,然後才開口說話,“你的母隊那邊關係不好我是知道的,但是如果你願意保證一些禮貌上的友好往來,你的母隊願意為此在中國足協那裏做一些工作,幫助你能夠更快的獲得國家隊的位置。而記者是我聯係的,不是專業的體育記者,而是你們的當地電視台的記者,他希望對你進行一次采訪來製作新聞。所以你不必擔心太過於尷尬的問題,大多都是一些關於你的成長經曆的問題,他們做這個的目的也是為了宣傳目的,而且我們有協議,節目在播放之前,我會再查看一遍,你不必擔心太多。”

這兩件事情都不算是很出乎意料,趙亞寧知道自己的體校都是什麽德行,自己的事情他們不拿去炒作一番才是怪事呢。而電視台采訪的事情雖然有些讓他受寵若驚,不過想想自己家鄉的地方電視台,平時什麽不知名的人都能上去胡說八道一通,自己雖然也不是什麽了不起的人物,但是自己跑去胡說一通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吧?

關鍵還是那個自己那個所謂的代言合同——誰會吃飽了撐的,給自己一筆錢讓自己做代言?代言這種事情,賣的是球員的影響力,自己再怎麽說也不算是有影響力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