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媽媽”愛爸爸
都說我是個早熟的孩子,因為我在10歲時就喜歡上了一個人。
都說我是個晚熟的孩子,因為自那以後,我的心境就永遠停留在10歲了。
二
那一年的那一天,我10歲。樂滋滋地騎著輛粉紅色的小單車。這個年齡的小女孩都喜歡這種甜得發膩的顏色,多像芭比娃娃耀武揚威的公主裙啊。
我在路上抖抖縮縮地騎著車,前行於川流不息的人群中。
上帝有時會稍稍偏一下心,用手抹淡了其他人的身影,把眼光隻聚集在一小部分人的身上,那麽,故事的主角便誕生了。
我第一次看到了他。騎著我的小“飛馬”,在繁華的大街上,10歲,那一年,那一天,我看到了他——一個拖著深藍色行李箱的男人,大約25、26歲。
我突然想讓自己看起來盡量像個大人,這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我在努力。我莫名其妙的一陣努力,無非是想讓他看看我,哪怕是一眼,但不是疼惜小孩子的那一種。
嗯,我喜歡上他了。多麽不負責任的結論啊,披著孩子氣的任性。我愛他。像大人一樣去愛一個人,這是一種不錯的新玩法。我裝作一個小大人似的把“喜歡=愛”這個觀點強加於自己。從這一刻起,我便誤認為這就是愛,可我卻沒想到,這樣一個隨意的字眼今後竟然需要一生的幸福去證明。
急步走的小綠人,眨眼間便被紅色竄權奪位。
他安靜的在馬路的這一邊停下來等待,等待顏色的又一個輪回。
而我卻嘻笑著騙自己,他在等我追上去呢!於是便隨手遺棄了那輛小單車,輕快地蹦到了他的身後。小時候,得到一樣東西,舍棄一樣東西,真的很簡單。長大了呢?
我以為和自己所“愛”的人在一起就像買玩具那麽簡單,選好了,抱了就走,爸爸媽媽則跟在後麵付錢。多氣派。你看,現在的我就站在他後麵,一米遠。僅僅一米啊,卻是一道無法跨越的橫溝,如同我們之間年齡的差距一樣,海枯石爛,他還是比我先認識這個世界十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