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大號警服,小腹彌勒佛似的往前凸起,堆滿肥肉和疙瘩的國字臉,還有梳理得一溜兒平整的稀疏頭發,無論是從正麵看,還是從背麵看,抑或則從側麵去看,廖局長都有官的模樣和氣勢。現在很多當官的一眼就能看出來,就因為他們的身上有一種很特殊的味兒。
圍觀的警員紛紛散開,有的也識趣地去驅離圍觀的百姓。不過,老百姓不是那麽好糊弄和打發的,他們認為他們目睹了一些執法人員的暴力行為,他們想看到事情的處理結果。
“田澤!你給我站起來!你這樣像什麽?”廖局長走到了田澤的身邊,怒吼道。
田澤雙眼一閉,沒回話,也沒人會動靜了。
“哎喲……那胖子被嚇昏過去了吧?天啦,快叫救護車!”一個大媽焦急地道。
“太過分了吧?我說你們這些警察太過分了吧?”一個平頭青年大聲說。
“是啊,人都被他們打躺在地上了,你還讓人家起來,人家胖子要是能起來,他會願意躺在地上嗎?”
“是啊!你們怎麽可以這樣?你們還算不上警察啊?”
有人站出來說公道話,自然就有人呼應。圍觀的人群頓時沸騰了起來,鬧哄哄的。
“你們鬧什麽鬧?都給我出去!”廖局長怒道:“再不出去,我就以妨礙公務拘留你們!”
權利,這就是權利的體現。不管你是因為什麽原因在這裏,也不管你目睹了怎樣的暴力行為,讓你離開你就得離開,不然就是犯罪,就要拘留你。如果你實在沒什麽罪行,那麽就算把你當精神病也可以關進去。
在絕對的權利下,一切妖魔鬼怪都是渣。
所以,在廖局長的眼裏,這些老百姓就是渣,田澤這樣的小警員也是渣,而且是渣中渣。
“警察就了不起啊,有種你把我們全部抓了!”一個胡子花白的老頭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