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完夜市回來,已經很晚了。其實是可以回來得更早一點的,隻是不知道慕城風那家夥,到底是哪根神經抽筋,看到夜市裏的情侶手牽著手逛,給人一種很幸福的感覺之後,非得讓我也那樣陪著他。
我個人是很不願意的。天知道啊,我最害怕走路了,現在讓我放著車不坐,而選擇走路,誰喜歡沒事找事做啊?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我跟他沒有任何關係,憑什麽我要陪他?
可世間還真有這麽奇怪的主兒,我遇到的幾乎都是。他自己奇怪就算了吧,還喜歡拉著人一起跟他發神經。在把我買的東西扔給他的助理,並吩咐把車開回去之後,不顧我強烈的抗議,依舊把我拉上了這條漫漫的回校路。
我懷疑我上輩子是不是欠了他很多的情,不然我怎麽就拗不過他呢?還是說,他吃定了我會心軟?不過,他怎麽就能抓住我的弱點呢?他跟我熟悉的程度,絕對還沒有到可以在任何時候找我的茬。難道說他也會很分析人的特征,善於抓住別人的不足?
能夠準確的洞悉別人的心理,在這樣一個社會,對於一個人來說,無疑是具有莫大的優勢。能夠擁有這樣的能力,不是輕易就能夠練就的。但是,察言觀色,卻是我們在行走在這個社會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
不過,我更佩服的卻是慕軒逸,離我那麽遠,卻依舊能夠準確把握我的情緒脈搏。或許,我親近慕城風,不太過反感他的一個最大的原因,也是因為他與軒逸給我的感覺是那麽相似。對於熟悉的人和事,在任何時候都會讓人忍不住親近,每個人都應該有這樣的感受。
對於慕軒逸,我想,我恐怕是很喜歡很喜歡他了。可是他卻還沒有對我說過喜歡之類的話。這場愛情,我輸在了起跑點。以致於總是在慕城風身上找屬於他的影子,會不自覺的跟著他的腳步走。奇怪的也是,這兩個人,除了性格有些不太一樣之外,還真是驚人的相似。城風給人的感覺,有時會有一點點的溫暖,雖然也是妖豔的模樣,但是,他不像慕軒逸一樣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