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習慣客場 1
大巴車內響起甜美而具有磁性的流行歌曲,還真找到孫靚靚的歌,一直聽著到達目的地。下榻天津豪門大酒店,離明天周六的比賽場地隻有一公裏的路程。此刻在歐陽勤瑾的意識裏好象緩慢下來,雖然他有著長期奔波在外的經驗,但是這種經驗足以讓人變得麻木,對時間的感覺變得敏感,總能感受到時間的速度,或快或慢,隻到哨聲響起,他的腳站立在白線外的位置,他失去對時間的概念,那片綠色的草讓他興奮,每一個細節,每一種情緒,每一次的喊叫,他忘我的彈奏著足球所跳越的琴弦,這是他長期漂泊所形成的習慣。
足球象是長了眼睛在客場它聽主人的話,剛剛開場5分鍾,威海在楊齊齊和劉鬆岩兩人夾防下一腳怒射,武俠飛身越起,指尖碰到球皮,球撞柱而入。歐陽勤瑾看到威海的腳法嫻熟,個人能力不下龍蕭安,扼腕歎息說:“能有此將,衝超穩矣。”客場的球迷在歡呼中打開塑料袋吃著滿嘴流油的狗不理,本來是用來泄憤的,擲出去可惜了,吃進肚子裏既不浪費又管飽。
隻有太白金星領著一小方陣的球迷打著龍尊的旗幟,默默地等待場內的變化。
東方興坐城際鐵路到天津不到半小時,他與乞丐幫幫主道足在場外集結,道足帥早已到達,道足等著東方興,相互含喧幾句,東方興便領著龍尊球迷一一入場了。道足一身乞丐打扮,往球場門一蹲,有了那根標誌性的打狗棒,他便不拄拐了,它可以支撐他走路。一根變形的被剝去枯皺棗皮的棍子擺在那裏與一隻碰去瓷的大海碗相聚,錢象紙片般地飄入海碗。道足與東方興不同,他沒有口才,更沒有左右逢源的聰明。他是個悲劇,為了一個小小的足球他失去了一切,他化光了所有的錢就為了這個球,他的女人帶著他的孩子離他而去,隻說了一句你和足球過吧。有一天,他突然醒悟了,隻有天、地、球伴著他的日子,他太孤獨了,他找不到他的女人和他拌嘴的日子,更找不到拌嘴後女人抱著他的哭泣的那種溫存,他曾找過他的女人,他沒有上去說話,因為他的孩子叫另一個男人爹了。他後悔他的這種自私與執著,他發現他的確象他女人所說的那樣,他是個傻子,他餓的時候,皮球不能吃,他冷的時候,皮球變不成暖水袋,他熱的時候,皮球也變不成一塊冰糕。他的頭發不剃不洗,他的衣服不換不洗,他沒有錢,他隻好要飯。他不知道自已什麽時候成為乞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