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昌田縣看守所一提訊李雅蓉才知道,嫌疑人早就交代了這個情況,來買子彈那人是他認識的鄂北的一個毒販介紹來的,這個毒販真名不詳,具體是鄂北哪兒的人也不清楚,隻知道他大概四十歲左右,有個綽號叫穿山甲,經常往返鄂北、滇南以及金三角地區販運毒品,另外還有一個他的手機號碼,不過已經停機了。
這一個月以來昌田警方一直在追查這個穿山甲的下落,可惜到目前為止連他的真實身份都還沒有弄清楚,更談不上抓人了;因此他們也就沒把這事兒跟刑警總隊匯報,自然林楓在刑警總隊傳真過來的資料裏了解不到這一情況。
林楓知道,從事販毒這種高風險犯罪活動的家夥一個個比猴還精,手機卡用幾天就得換,就怕被公安盯上;不過像這種家夥十個有九個都有案底,也不一定是販毒,偷搶拐騙什麽都有可能;想到這裏,林楓顧不得已是深夜,又是一通電話把楊建給叫了起來。
“建哥,請你立刻組織刑警總隊和監管總隊把全鄂北有案底、四十歲左右男性並且綽號叫穿山甲的家夥的情況匯總一下,特別是人人必須有照片,盡快弄出來。”
電話那頭楊建打了一個大大的哈欠,懶洋洋地道:“你呀,就是不讓哥哥我睡個囫圇覺,三更半夜還給我整事兒,得,我親自去辦吧。”
林楓嗬嗬一笑,道:“等我回了漢江請你去凱申吃海鮮喝茅台,你抓緊時間給我弄,急用。”
“不急用你能這大半夜的把我叫起來嗎?行了,你抓緊時間睡會兒吧,別把身體熬壞了,我這就出門兒了。”
掛了電話,林楓在**躺了下來;現在隻要抓住了這個穿山甲,再揪出那個買子彈的家夥,從他手裏追回的手槍能夠證明是李敬被盜的那支槍,那整個案件就算是真相大白了;一想到這個林楓就興奮了,在**翻來覆去的卻怎麽也無法安心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