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格調高雅的墨西哥風情餐廳裏,林楓一行人津津有味地品嚐著這裏最出名的紅辣椒溜鮭魚、橄欖汁肉片、平鍋烤兔肉以及雞肉卷等美食。
大夥兒確實是餓壞了,所以全都沒說話,埋頭猛吃,吃到半飽的時候,林楓忽然抬頭說道:“這麽好的菜不喝點兒酒怎麽行?”接著他回頭用英語喊道:“服務生,來瓶拉菲。”
一個穿著墨西哥土著傳統服飾的服務生走了過來,微笑道:“很抱歉,先生,我們這裏隻賣墨西哥出產的龍舌蘭酒。”
“那就來一瓶,我還沒喝過呢。”拉菲酒林楓經常喝,他更願意嚐試一下沒喝過的酒;服務員拿過來一瓶龍舌蘭酒,林楓開了瓶子給每人倒了一杯,接著端起自己麵前的那杯酒就往嘴裏灌。
“哇,好烈的酒。”林楓被辣得直吐舌頭,坐在對麵的羅伯遜笑道:“林,這是高純度的龍舌蘭酒,可不是你這麽喝的。”說完他拿起麵前的一片檸檬,滴了幾滴檸檬汁在手背、大拇指和食指之間,再撒上了一點鹽,先用嘴在手上舔了一下,接著再喝了一口龍舌蘭酒。
“居然還有這種喝酒的方法,有意思。”林楓照本宣科的試了一下,果然感覺酒沒那麽烈了,而且配上檸檬的酸味和鹽的鹹味,嘴裏的龍舌蘭酒呈現出了一種不同的味道,讓他大呼過癮。
徐美麗一邊喝酒一邊問一旁的律師雷恩道:“依你看我們這個官司勝算有幾成?能不能把主審法官約出來事先通融一下?”
雷恩也懂華文,美林雅集團聘用的律師有一條硬性規定,必須通曉華文;隻聽他搖頭道:“徐總,美國的法律和華國有很大的不同,在華國決定判決結果的是主審法官,而我們使用的是陪審團製度,也就是隨機抽取十二名二十一周歲以上的美國公民,由他們決定你們是否有罪,主審法官不過是個庭審的主持人罷了,約出來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