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ZI案庭審(二)
得到審判長同意後,小區的士多老板朱旭坐到證人席上。
嚴靖曦掌心向上做了個請的動作,“朱旭先生,請說一下你看到當天的事發經過。”
“我的士多就開在小區門口。”朱旭指著被告席上的候慶榮,“那天晚上他扶著受傷的人從C幢走過來,捂著脖子血滴了一地,他讓我找張椅子給受傷的人坐,然後他跑到馬路邊上截的士,開租出車的哪個會願意載。”
朱旭吞了一下口水繼續說道,“被拒載了幾次,我就跟他說打120吧!”
嚴靖曦指著被告席上的候慶榮,“你能確定當天是他打120嗎?”
“男女情侶嘛見多了,可是兩個男人發生這種事,我還是頭一回遇到,絕對不會記錯。”朱旭很堅定地點頭確認,“在等待期間他帶著哭腔不停地向受傷的人說對不起,他一度還跪下來頭伏在受傷人的膝蓋上求對方原諒。”
“非常感謝你的口供。”嚴靖曦頷首表示謝意。
庭審雙方進入辯論階段。
檢察官隋楊首先開腔,“據法院查明,20XX年6月6日11時許,候慶榮因感情糾葛產生殺害陸展鵬後自殺的念頭,並趁陸展鵬在房裏熟睡時,用水果刀割陸展鵬的左脖子,陸展鵬痛醒後與候慶榮爭奪凶器。陸展鵬提出口渴,並要求候慶榮去倒水,候慶榮去客廳裏倒水給他喝,陸展鵬趁機跑下樓,邊跑邊叫‘救命’,候慶榮隨後下樓,後來民警在醫院找到候慶榮調查。”
“作為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沒有喝酒、沒有吸DU,候慶榮處於清醒狀態,有理由相信他知道水果頭割頸是會致死,陸展鵬逃跑後他追過去企圖繼續行凶,直到遇上鄰居的才放棄殺害陸展鵬的貪圖。”隋楊繼續說道,“因此這起案件在案情定性應認定為犯罪未遂,應維持一審原判,故意殺人罪判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