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修剪愛情(1)
我的女朋友喜歡動不動就脾氣,有時候實在是杠心。剛才通電話,不知道又是哪裏得罪她了。我現在有個原則,電話被拒接三次,就不會再打,除非問題出在我這。不過這樣一來她肯定火大。
果然,她打電話說道:“我們一個月不通電話行嗎?”“不行,時間太長了,一天吧。”“不,一個月,就這麽說定了,從現在開始。拜拜。”一陣盲音……
心一陣不爽,手頭上的創作也無法進行。我是不會主動打電話過去的,我有些開始反感這種折騰。暗自說道:“你折騰什麽呀?我既然是你最喜歡的人,我第一次給人打洗腳水、減腳趾甲、送花,能在你在外麵受氣的時候讓你宣泄,安慰你,能努力做你想要的一切。你還要我怎麽樣?沒事亂脾氣,我他媽不是人生父母養的?我愛你就一定要受你的刁難?長此下去我還要不要活了?”
有個同事曾說,結婚的標準,就是你預計結婚的生活質量是否比婚前的生活質量高,否則就不要結婚。
也許我心胸狹窄了,愛就像放風箏,計較太多雖會有悔恨,可放縱的愛也會讓天空劃滿傷痕。
今天和一個叔叔聊天,他問我談朋友了沒有。這個叔叔是我原先的車間主任,能力非常強,待人接物也很老道,我之所以把他稱為叔叔,主要是敬佩,再加之兩人都比較賞識對方。他道:“女人很容易不知足,你越是讓著她,她就越放肆,而且還不知道你的忍讓是有限度的,甚至可能在公眾場合不尊重自己的丈夫。”我道:“我跟她有約定,小事她做主,原則性的事、大事我做主。”
“那什麽是小事,什麽又是大事呢?很多小事的積累就是大事,原則性又是什麽呢?一次兩次的容忍算不算違背原則?”
我目光直視他,知道他要說出自己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