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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的官場上這稱呼很有講究,同一個人,有時候有兩、三個稱呼,分親疏遠近,同時也要分場合。朱一銘和李誌浩的關係很近,正常稱呼他為老板,按照鄭璐瑤那論,可以叫他李哥,今天裴濟在,又是出事以後來申請處分,自然隻能稱呼他為書記,這是由場合決定的。
聽了兩人的話以後,李誌浩把臉色一沉,訓斥道:“你們以為這是什麽光彩的事情,到我這搶功來了,看來你們夢梁的黨政班子還真是團結一心啊,但是不是用的有點不是地方。”停下了,喝了一口茶以後,他繼續說道:“裴濟不是我說你,平時你不是蠻有頭腦的一個人嗎,怎麽這會做起事情來,就這麽不動腦子嗎?你不想想,驗收組的同誌下來,隻是完成一項工作,你搞得鑼鼓喧天的,算怎麽回事?再說,居然找一群小學生,這些孩子不要上學嗎?你有什麽權利,讓他們離開課堂,來給你這個大書記迎賓?”
裴濟聽了李誌浩的話以後,臉上真的是紅一陣,白一陣的,他現在真是恨不得抽自己兩個嘴巴。在官場上,也算混了十好幾年了,怎麽這點見識都沒有,這是再明顯不過的錯誤了,自己當時怎麽就沒有發現呢?他現在的心裏,恨不得把黃成才生吞活剝了,但其實這是黃成才的錯嗎?要不是他自己一心想出風露臉,黃成才就是想十個類似的主意,也是沒用。人有許多時候都是這樣,出事以後,總想把責任往別人身上推。
朱一銘看了裴濟的表現以後,知道該自己為他說一句的時候,於是他輕咳一聲,對李誌浩說:“書記,這是我也有責任,沒有及時地阻止老裴,他是一把手,要操心的對方多,我作為副手,沒有能夠及時地協助他做好相關的工作,這是我的失職……”